一家网店在销售浴霸、暖风机、平板灯、凉霸商品等家用电器中频繁使用“小米”商标,进行虚假宣传。为此,该网店店主及所涉电商平台拼多多被“小米”相关公司诉至法庭。7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公司)与被告周某某、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梦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周某某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周某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知产法院 供图
上海知产法院介绍,原告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讯公司共同诉称,小米科技公司享有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9类的可视电话、手提电话等商品。小米通讯公司经小米科技公司授权,有权于2010年8月25日起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和分销商品时使用小米科技公司持有的所有商标。经过两原告的宣传和使用,上述注册商标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两原告发现,被告周某某在拼多多平台运营的店铺上展示的浴霸、暖风机、平板灯、凉霸商品销售页面及销售的产品中多处使用“小米”字样;被告周某某在前述店铺的商品宣传中使用“小米丨生活电器专售店”“小米节能灯与市面次品灯2年电费对比”字样以及“走进小米”二维码指向页面的内容系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涉案商品图片
涉案商品信息页面截图
该些标识使用了涉案“小米”商标,属于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原告注册的涉案“小米”驰名商标,不正当地利用“小米”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误导公众,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构成商标侵权。
被告周某某在其店铺视频中显示其系“小米|生活电器专售店”,会误导相关公众认为该店铺销售的产品来源于原告或者与原告存在关联关系,具有攀附原告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提升竞争优势的意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周某某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涉案侵权产品已下架,两原告对此予以确认,故对于原告主张停止侵权、删除所有宣传网页的诉请已无需支持。
综上,上海知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商标局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