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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两度折戟!因与华为、苹果撞车小米商标两次被驳回!

时间:2021-09-10 14:48:28 点击:534

 

作为手机行业巨头,苹果、小米、华为之间的竞争一直没有停止!除了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配件等方面PK之外,三家在商标方面似乎也屡次交锋!毕竟处于同一行业,同样运营着更新换代巨快的手机产品,命名方面难免遭遇撞车情况!



近日,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与华为MyService商标近似,小米公司申请的“MiService 及图”被驳回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MiService 及图”与华为公司商标在字母构成、读音上相近,两商标若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判决,驳回小米公司诉讼请求。




小米与华为商标对比(图片来源企查查)


直观看,首先从字母构成上,小米的MiService和华为的MyService这两个单词只有“i”和“y”不同,其他字母是完全一样的,可以说非常近似了;其次读音上,无可厚非,非常相近;再看商标类别,两商标同处第9类,使用类别高度近似。显然,这近似程度是超出《商标法》的界限,自然不受法律的保护。


华为公司MyService商标早在2000年就申请了,而时隔19年,2019年,小米公司又提出申请一个非常近似的MiService商标,官司打到了2021年,可以看出,这个商标对于小米公司的重要性,但是申请商标前要提前检索,熟知《商标法》规则,既然有近似商标注册在先,大概率再申请也是会驳回的!


实际上早在2017年,小米就因为申请“MiPad”与苹果公司“iPad”近似而被拒绝。
2014年,小米推出首部小米平板并在欧洲申请“MiPad”商标。随后,苹果对此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出申诉。欧盟知识产权局支持了苹果的观点,认为“Mi Pad”与“iPad”的接近程度足以混淆公众。

小米随后向欧洲普通法院提出上诉,但是该上诉在周二被驳回。欧洲普通法院在裁定中称,“从视觉上看,争论中的标志高度相似,因为两个标志的字幕后缀顺序都是‘iPad’,只是Mi Pad开头多了一个‘m’,从发音来讲,两个标记在英语系公众中的相似度一般,在非英语系公众中的相似度很高”。


“MiPad”与“iPad,同样一个字母之差,小米公司商标遭遇驳回!


我国商标法其实对于商标的“近似”是非常严格的,既要对比对对象的整体进行比对,也要对主要部分进行局部比对。


对近似商标的界定,会对两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否相似进行判断。如果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就属于近似商标,是无法注册的。就文字商标而言,一般需要结合音、形、义三个方面来考察。图形商标则主要以外观为准。一般说来,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但还需结合使用,以市场实际赋予三者的权重具体分析。


总体而言,商标注册是一件复杂而专业的事情,建议还是选择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专门的商标代理人进行提前检索、查询、布局,助力企业更好的打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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