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专利权人(我方客户):杭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程老师
【时间节点】
驳回通知书: 2024年08月10日
复审请求提交: 2024年09月19日
复审受理通知书: 2024年09月23日
复审决定书(撤驳): 2024年11月13日
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24年11月18日
总计历时两个月,顺利帮助客户获得授权。
【案情简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移动室内多功能组合屋,包括基础构架以及板材;基础构架包括底板基础架,楼梯架以及二层阁楼架以及竖直支撑固定架;竖直支撑固定架垂直固定于底板基础架的边缘并预留门和窗,二层阁楼架设于底板基础架的上方并与竖直支撑固定架固定连接,楼梯架沿竖直支撑固定架内侧呈阶梯状固定且位于底板基础架与二层阁楼架之间;板材固定于底板基础架以及二层阁楼架的上部,以及楼梯架以及竖直支撑固定架的内外两侧;底板基础架,楼梯架以及二层阁楼架以及竖直支撑固定架均采用铝型材,并通过铆销连接或角码连接而成。
1)在新申请阶段,本发明经历过两次审查意见答复,主要围绕对比文件展开,强调本申请中多功能组合屋与对比文件中的房屋结构在尺寸大小、制作材料、电控系统、照明系统、插座系统以及门窗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差异;然而,审查员并不认可这些区别点,认为这些特征均属于常规设置,不具备创造性;
2)在复审阶段,我方代理师对本发明与对比文件及公知常识证据进行了细致对比、深入分析,发掘核心创新点在于:采用铝型材搭建基础框架,构建出一个双层室内组合屋结构,实现了床铺与私密空间的巧妙融合,双层结构提升空间利用率,上层床铺下层私密活动区,互不影响;楼梯架的背面设有储物仓,既保障空间独立,又充分利用楼梯空间,增加储物功能,减少空间占用,展现了高效的空间利用与多功能设计,满足使用者对私密性与实用性的综合需求;
相比之下,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及公知常识证据所展示的均为双层房屋结构,其用途与本申请的室内双层组合屋存在根本性差异;本申请强调的是在室内使用,作为床榻功能的延伸,因此应将其归类于家具领域,通过重新定位,将本申请与建筑房屋领域的对比文件在功能和用途上进行了明确区分,引导审查员从另一个角度对专利重新审查判断,最终获得了令人喜悦的审查结果。
【代理师点评】
尽管区别技术特征与之前相同,但是从细节和用途入手后,提出全新的观点,引导审查员改变审查角度,重新定位区别技术特征的类别归属,从而争取最终授权。